冰岛位于北大西洋中部,格陵兰岛和英国中间,靠近北极圈,为欧洲 第二大岛。 冰岛是世界上地热资源最丰富的国家,全国有270余处地热区,地热 每年可发电潜力约800亿度。
关于冰岛的欠款催收,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冰岛海外欠款催收的实操经验,就如何针对冰岛客户催收海外欠款分享如下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1,诉讼时效
一般规则是,自提出索赔之日起四年后,索赔将被时效期禁止。根据《无效法案》,该规则有各种豁免。关于金融机构贷款案件中,金融机构提出索赔的诉讼时效通常为10年。
2,关于诉前友好催收的法律条文。
根据冰岛的催收法案no.95/2008 第7条规定了催款函的制式内容:债权到期日后,债权人或者催收人应当向债务人发出书面告知书,解释说明自发出警告之日起十日内不支付债权的,可以采取进一步催收行动。可以授予更长的付款期限。
书面告知书包含条款:
a.债务人、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及收债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地址;
b.索赔说明;
c.债权金额,并应注明本金和附加债权,如罚息、催收费等;
d.付款点;
e.债务人的违约可能导致基于程序法的法律诉讼或其他催收行动,并增加债务人的成本。
3,关于诉讼程序
在冰岛,不论涉案金额或者涉案情节,均不存在“快速程序(简易程序)”或者“小额速裁程序”。唯一快速裁决的是原被告没有争议的案件或者被告缺席庭审的案件。
——一审程序通常在地区法院(District Courts)。传票是由官方传票送达人送达(每个邮政编码都有一名,每个居民或企业对官方传票送达人都很了解)。传票上记载了开庭日期。如果债务人对诉讼请求有异议,通常有几周的时间准备书面答辩意见。法官可依法决定是否延长债务人的答辩期间。之后,法官传送双方当事人到庭举证质证双方证据,并且法官会尝试进行调解案件。如果调解不成功,所有文件应当被递交至法院但并不需要翻译成冰岛语。如果需要翻译成冰岛语,法院应当给予规定的翻译期间并且排除在审理期限之外。最终判决结果的出具日期依案情而定,但通常,庭审现场辩论之后3个月内应当出具裁判文书。收到一审判决文书之后,可以至上诉法院(Landsrettur)提起上诉。
——各级法院的名称
Héraðsdómur (地区法院)Landsréttur (上诉法院)Hæstiréttur (最高院)
——关于专家证人
与其他法域或国家不同的是,在冰岛法院不允许“专家证人”,仅仅允许实际证人出庭。
——如果是缺席判决通常是2-4个月会取得裁判文书。如果是有争议的案件,可能2-12个月获得判决结果,总是是依照案情的难易程度和相关法官的裁决速度而定。
——关于上诉期,通常是收到一审法院裁判文书之日起四周内。
4,关于执行程序
——通常,一份冰岛判决书自生效之日起14日之后就能被申请强制执行。甚至,债务人尚未决定是否提起上诉。如果,债务人提起上诉,那么一审判决书就不具有可执行性。
——执行人员是法院法警(冰岛语:Sýslumaður )
徐宝同律师(电话/微信:13917219966),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易律跨境法务创始人,国际律师协会(IBA)理事,美国国际信用与商业催收协会律师,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,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,中国仲裁员,泰国国际仲裁中心(THAC)仲裁员。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商事、股权、合同诉讼、涉外纠纷、仲裁争端解决。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,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。如你遇到法律问题,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,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。